周莹:琼瑶阿姨需要一位家庭私人律师

写在前面:

近日,年近80的琼瑶阿姨与继子女为“失智的丈夫平鑫涛是否应插鼻胃管继续治疗”产生了激烈分歧。虽然琼瑶阿姨拿出了丈夫生前关于病危时不要进行治疗的“遗嘱”,但由于遗嘱不够规范,且缺乏配套协议,琼瑶阿姨在与继子女之间的争论中逐渐处于下风,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最终无奈含泪妥协——交出丈夫,同意继子女进行插管治疗。

同样的事件如果发生在中国,且琼瑶阿姨身边有一位专业的私人家庭律师,事态又会怎样发展呢?

1.事件经过

近日,年近80的琼瑶阿姨与继子女为“失智的丈夫平鑫涛是否应插鼻胃管继续治疗”产生激烈分歧,上演了一场“家庭伦理虐心大戏.avi”。

琼瑶阿姨主张:放弃插管,理由是“加工活着就是个悲剧”,且丈夫生前立有遗嘱,交代在自己病危时不要进行治疗;而三位继子女则坚持要求:插管治疗,延续父亲的生命。双方相继在facebook上发文,甚至牵扯出更深的家庭矛盾。(继子女平云指责琼瑶与丈夫的爱情是建立在另一个女人的牺牲之上)

最终,事件以琼瑶阿姨写出“含泪千字文”,交出丈夫,妥协同意插管治疗而平息。

2.律师观点

同一个事件,有人看到了八卦,有人看到了道德,有人看到了人性,而律师看完的第一感受是:琼瑶阿姨,您需要一位家庭私人律师。

如果“琼瑶事件”放在大陆,如果琼瑶阿姨及其家人身边一直有一位专业的私人律师提供建议,相信事态不会演变到如此,琼瑶阿姨也不会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最后只能含泪发文,道歉告别。

从家事律师的专业角度来看,要避免“琼瑶事件”重演,以下二点很关键:

(1)规范立遗嘱

琼瑶阿姨一再强调,自己是遵照丈夫的心愿而不让其接受治疗,有尊严的离去。依据是丈夫失智之前留下的遗嘱中关于医疗问题的交待。

(上图为琼瑶阿姨晒出的丈夫“遗嘱”)

但继子女称此遗嘱中父亲表达的是“病危”时不接受治疗,而“失智”并不等于“病危”,所以琼瑶停止治疗的决定并不符合父亲的真实意愿。对此,琼瑶称,其实当时丈夫是先以书信形式交待:“当他昏迷不醒时,不要做任何医疗措施“,而当她为丈夫将书信录入电脑时,帮丈夫改成了”当我病危时“。所以才会出现纷争。

其实,在律师看来,之所以出现争议,是因为平先生没有规范立遗嘱。如果用大陆法律的规定来看,琼瑶晒出的这份遗嘱极有可能因为不符合法定的订立形式而导致根本就是无效的。

在我国,订立遗嘱的方式有5种,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法律对每一种遗嘱订立的方式都有明确的要求。

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对于不符合法定形式订立的遗嘱将视为无效遗嘱。

在琼瑶阿姨的描述中,首先是丈夫在十月写了一封信(自书遗嘱,亲笔书写),并要琼瑶帮他打字成稿(代书遗嘱)。因为代书遗嘱必须由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所以这一份代书遗嘱根本就不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无效的遗嘱。

而琼瑶另提及的丈夫平鑫涛用书信形式写下的遗嘱,只要订立时平先生意识清醒,精神正常,且不存在威胁、胁迫等情形,则可以视为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

所以琼瑶阿姨要想化解自己不占理的尴尬局面,大可以拿出当初丈夫亲笔书写的那封信件,还原丈夫的本意。

不过,还要提出的是,如果适用大陆法律,平先生关于医疗部分的交待根本不构成遗嘱的内容,理由很简单: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

在国外,平先生立的这种类型的“遗嘱”叫“生前预嘱“(living will),主要解决的是:当一个成年人仍在世,但已经无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时,决定托付于谁来执行自己的意愿,如何处理自己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的问题。

(2)签订意定监护(委任监护)协议

在大陆我们能不能立Living Will呢?答案是:可以。(不过要等到祖国母亲的生日之后)新出台的《民法总则》将于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在其中专门规定了“意定监护”的内容,赋予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选择监护人”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可以说“意定监护”制度的出现是我国监护制度的一次大发展,在这之前,成年人监护只有法定监护,一般按照“配偶--父母、子女--其他组织”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可是,就像“法定继承”一样,“法定监护”在实践中存在很多弊端,常常不能灵活的适应不同个人、家庭的情况。

①有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②监护人互相推诿、

③监护人互相争夺、

④确定监护人需要时间,与实际需要形成时间差、

⑤有关组织难以主动承担监护职责

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可以预先委任自己的监护人,甚至可以突破法定,在法定监护人范围之外(如闺蜜、结拜兄弟、养老院、社会公益组织)选择自己的监护人,被监护人也可以在协议中事先规定监护人的监护权责,保证自己在失智之后的生活质量、财产处置、医疗救治方案、人格尊严等。

也许,如果琼瑶阿姨家有一位私人律师,提示平先生提早安排,选定监护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就不会出现继子女们发文要求琼瑶交还父亲的情况,琼瑶阿姨也不必通过一浪高过一浪的“琼瑶式哭喊”为自己正名了。

3.结语

因为家事烦扰,琼瑶阿姨决定出国疗伤了。在整个事件中,琼瑶阿姨所有的发文有太多情感的堆叠和情绪的煽动,却从未提及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或由律师来对外表态。

而反观“琼瑶诉于正侵权一案”,因为有了律师的全程参与,琼瑶阿姨最终得以胜诉。

或许,向来“以情至上”的琼瑶阿姨从未想过,处理家事,她还需要一位家庭私人律师!

(文/周莹律师 来源/公众号《盈家婚姻家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