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大资管新规长期利好,八大业务分类先试点后推广!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独家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邓智毅就行业关心的下一步监管理念、大资管新规、信保基金费率、上市、去通道、八项业务分类、中信登、信托公司条例等问题做了权威回应。

中国证券报记者陈莹莹独家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

一、突出强监管、严监管

“下一步,要突出以强监管和严监管的理念引领信托业健康发展。信托公司发展业务要真正回归到信托本源,真正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上来。”

解析:这是监管机构对信托公司加强监管的又一次态度表示。2016年初,银监会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在2016年末的信托业年会上,时任中国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的尚福林和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都强调了持审慎、从严的监管导向。

二、纯通道业务要予以遏制

“作为监管部门,首先,不主张纯粹的为通道而通道,对于纯通道业务要予以遏制,压缩。但这一前提是,要对通道业务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当下,投资者需求日益多元化,要求资产跨市场、跨品种配置资产,从而导致资管产品的多样性。在此背景下,不同机构之间进行一些业务的合作,由此产生的通道业务有其合理性。但对于那种加剧资金空转、无故拉长资金链条、为监管套利而进行的嵌套,我们是坚决反对的。其次,对于去通道,我们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在2016年信托业年会上,我们对信托业务重新进行了划类和规范,其中专门列出了“同业信托”,目的是把一些合理的跨市场需求阳光化。下一步,我们的改革就是去伪存真,把通道业务规范起来。”

解析:这次,信托监管负责人详细阐释了通道业务中,哪些不能做,哪些能做,回答了市场一段时期以来的迷惑。由此也可进一步理解,同业信托业务不等于通道信托业务。

三、大资管新规长期利好信托

“对于信托公司,其影响要从短期和长期来看。首先从短期看,肯定会受一些影响的,因为信托公司现在面临资产荒等问题的困扰。但是从长远看,对信托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一个利好。毕竟,信托公司是持牌的有监管的金融机构,有比较充足的资本金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坦率的说,在各类资管公司中,信托公司应该是资格最老,管理最规范的一类。此前,信托公司大量业务流向其他一些低门槛的资管机构中,而从去年以来,媒体也关注到,一些业务正在回归信托行业。随着监管要求相一致,监管套利空间减少,这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理性的回归。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信托公司也要识大局。业务上,纯粹做通道,也是一个鸡肋。有时候做一笔看似很大规模的业务,实际就赚几万块、十几万块,而一旦出现状况还要承担非常大的风险,占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所以,信托公司要忍住阵痛,借此机会把水分挤掉,真正回归到信托本源,真正回归到支持实体经济上来,不要为了追求规模而通过通道业务吹大这个泡泡。”

解析:资管机构统一监管标准的消息传出后,对于靠监管套利生存的机构而言,可谓人心惶惶。随着政策落地,那些具备真正资产管理能力的机构,将迎来长期利好,但短期要忍受没法赚快钱的阵痛。

四、八大业务分类先试点后推广

“业务分类是信托行业的根本性的制度,对此我们会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我们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改革试点的前期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之上再在全行业进行推广。同时,其中涉及到信托业一些会计制度,比如一些科目的归属、规范,我们也会与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这一事情。

之所以先要进行试点,其因为:尽管我们认为这一分类很完备,但这些年信托行业发展创新的步伐较大,我们担心这一分类能否将现有业务“一网打尽”。如果经过试点,证实确实是没问题,对现有业务都能够归类到这八类之中,那么我们下一步的全面推广就有底了。

目前,我们按照自愿报名的方式,从中选取一些条件较好的公司进行试点。毕竟在试点过程中,一方面要推进新分类制度,另一方面旧的业务分类制度仍要正常进行,对公司内部管理、人才储备、风控水平提出较高要求。”

解析:去年年底的信托业年会上,监管机构首次将信托公司业务分成八大类,即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事务信托。在此次年会上,银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就信托公司业务分类和商业模式做了主旨讲话,明确提出信托“八项业务”,要求信托公司根据各自的战略规划、资源禀赋和目标定位,探索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

五、考虑调整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费率

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构建中国信托业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稳定信托公司发展,化解信托公司风险,存在非常必要,目前运行非常好。但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由于信托业保障基金采取费率的形式收取,所以必须要平衡好抵御风险与适度规模。我们初步认为,信托业保障基金规模在1000亿就足以应对行业的风险了,所以目前正在研究、测算调整相关费率,从而既保障行业稳定,又不能无限扩大规模。

解析:从2015年4月起,新发行的资金信托,按照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截止2015年末,保障基金规模达到265.17亿元,保障基金和保障基金公司累计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业务57笔,融资余额281.73亿元,初步发挥了行业“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

六、上市:一直在呼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信托公司作为一种市场化比较充分的公司,这些年来在资本多元化方面,步伐迈的比较大,例如在68家公司中,有将近一半是民营资本主导的。从发展趋势上看,要强化信托公司大公司,大品牌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建立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必须是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股份制改造是一个相对最优的组织形式,上市有利于加强对它的市场监督的力量,能够促使信托公司在阳光下快速成长,也有利于信托公司发展壮大。基于此,我们鼓励信托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进行上市。

但是上市,我们只是一个准出部门,还涉及到证监会这一准入部门。我们一直在呼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够争取信托公司能够和一般的金融企业、甚至工商企业一样的待遇。

同时,我们也要求信托公司,如果真正要上市,还是要逐步确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模式,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业务体系,这样才能经得起市场的挑选。此外,资本市场也是多元的,既有境内市场,也有境外市场,信托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上市地方。”

解析:在全国68家信托公司中,除了陕国投、安信信托两家已经上市的信托公司外,另外至少有15家已经完成股改,股份制企业在信托行业中占比达到25%。去年至今,已经有江苏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变通上市”,另有山东信托正在登陆H股。受行业发展和增资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目前还有多家信托公司计划上市。

七、中国信托登记公司运行进展

信托制度比较独特,信托登记在信托制度中具有特殊意义。尽管早在2001年的信托法颁布时中,就提出建立信托登记制度。但是这些年,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能落地。去年底,中信登挂牌,目前正按照预定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内部业务运行制度正在推进之中,争取早日上线。我们逐步建立相关登记制度,目前只是产品登记,距权属登记还有一定的距离。至于信托登记平台上线时间,我们争取往前赶,上半年上线还是有希望的。

解析:去年年底,中国信托登记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与之配套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在近期也已向各信托公司征求完意见。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8家信托公司以及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等共同参股设立。

八、信托公司条例:年前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召开会议

目前,《信托公司条例》初稿已经转给国务院法制办。年前,我们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召开会议,逐条预审,积极推动条例出台。《信托公司条例》作为一部针对信托公司的行政法规,将在《信托法》与三项银监会部门规章间,作出很好的衔接,进一步完善了信托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例如,《信托公司条例》涵盖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登记平台、信托公司日常建设等方面,具备行政处罚权,对于规范信托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解析:2015年4月,《信托公司条例》向各信托公司征求意见,提出根据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等标准,信托公司将被划分为成长类、发展类、创新类三类。据媒体报道,2015年下半年,相关部门又对此《条例》征求意见,新版《条例》出现两大重要变化——删去信托公司分类经营及监管指标部分。去年底,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信托公司条例》将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