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传承工具——赠与VS家族信托

前言: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家族信托除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营业型家族信托外,还有普通法人或自然人担任受托人的民事性家族信托,二者各有优势,共同组成我国财富保护传承私益信托安排。


随着创一代年龄上升,中国企业逐渐进入交接期,家族财富及企业的传承成为他们不可忽视的议题。面对迫在眉睫的传承需求,高净值人士需要充分考虑各种传承工具的利弊,挑选出能最大程度满足其多元化需求的方式,未雨绸缪,精心规划,确保其家族财富能够平稳过渡、其意志能够传承,得以持续、彻底地贯彻执行,实现成功的家族传承。

近年来,家族信托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并越发受到高净值人士青睐。究竟为何高净值人士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本文章将家族信托与赠与进行对比,来看看为什么高净值人士要选择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首选工具。


一、概念解析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将部分或全部财产在有生之年,以一次或分次的赠与方式进行全数移转。

赠与是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因其程序简单,成本低,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长,受众面较广,是财富传承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传承工具。


二、赠与的优劣分析

(一)优势

1.体现自我意识

财产所有权人可在生前意识清楚之时,依自己的意思决定财产的分配调度,也可以依子女能力分配管理不同性质的财产

2.财产类型不受限

包括金融资产、房地产、股权等在内,几乎所有财产都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传承,特别是对于古玩、字画、珠宝、收藏品等不可通过市场交易流通的特殊形式的财产,通过赠与实现传承的手续相对较为简单,传承成本也相对较低。

3.提前实现子女的财富自由

将钱财赠与移转给子女,可以让子女能提早学习如何运用数量较为庞大的金钱,建立子女完善的金钱观念。若子女长大后有意自行创业,附条件的赠与也能保障有充足资金使子女完成自我抱负及理想。

4.有效规避未来可能产生的遗产税

鉴于大部分情况下,赠与传承是父母健在时将所拥有的财产提前转移到子女名下。这样一来,便了却身后继承的麻烦,能够一定程度上防止后代争产,也可以有效规避未来可能产生遗产税的预期风险。

(二)缺点

1.赠与行为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因此,如果某高净值人士现有巨额家产,但不愿立即赠与子女,而是希望待其成年后有理财能力时再完成赠与,并与子女立即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待子女成年后完成赠与后,倘若子女成年之前父母财务状况恶化,父母的债权人恐行使撤销权使赠与合同无效,此时子女的财富将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赠与后失去财产控制权

通常情况下,老人拥有财产,能够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与话语权,也是促使部分素质不高的子女孝敬父母的潜在动力,特别是多子女家庭。但在赠与制度中,赠与物一旦交付与受赠人,赠与人即丧失对其所有权的控制。受赠人如何运用赠与物通常与赠与人并无关系,法律上对此无特殊规定。

因此,赠与虽可以进行财富传承,但不能有效控制财富传承后的财富使用。失去财产,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家庭地位与话语权,一旦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了子女,后期再因子女不孝等原因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可能存在法院不予以支持的风险。

3.对子女的财富风险防范力度有限

(1)子女可能遭遇婚变

子女婚后被赠与财产时,在没有特别约定(即在赠与合同内指定该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即使被赠与时做了特别约定,但该财产转变形式后(如财产在子女婚后卖出再投资)存在发生夫妻财产混同的可能性。因此,一旦子女发生婚变,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要作平等分割,进而无法防范子女的婚变风险。

(2)子女可能负债

作为自然人,无论是对外投资、经营企业还是对外担保、意外事故及侵权行为,都可能产生大量债务。当债务无法得到清偿时,其名下的财产将成为责任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如高净值人士将一套豪宅无偿赠与并过户给子女,当子女负债时,该豪宅也可能会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3)子女可能先于父母去世

由于交通意外、突发社会事件、急疾或心理压力等导致的英年早逝时有发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也时有耳闻。如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无论子女占有多少份额,在子女去世时都属于其个人遗产,子女的亲生父母、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可能成为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并分割去世子女从父母处受赠的财产,导致财产分散与外流。

(4)子女可能挥霍财产

子女及其后代作为具有独立思想和情感的法律主体,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过早给予子女大笔金钱,若在子女年幼时未教育正确的金钱观念,又因不用辛勤工作即可坐拥万贯家财,容易造成子女的惰怠心理不会努力奋发向上,易形成其任意挥霍、花钱如流水的陋习,甚至因而败掉家产。

4.无法保障财富传承的长期规划

通常情况下,赠与并不适用于长期规划。通过赠与传承方式向子女及后代直接传承财产,能够满足向子女及后代的短期需求,但无法满足家族多代传承及长远发展的目标。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财富传承最常见纷争来自于一碗水端不平。如该高净值人士想要将家族财产中一部分财产赠与孙辈,但除非提前确认了孙辈身份,否则可能造成不公。如该高净值人士已将相当部分财产赠与孙辈中的早出生者,则后出生者可能无法获得等额的赠与,则又会引起家庭纠纷。


三、家族信托的优势

如何分配财富?这是家族财富管理中最为棘手、最具挑战性的工作。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高净值人士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相比赠与这种传统的分配工具,家族信托在家族财产的和谐分配、灵活分配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和实用价值。

其主要体现在:

1.财产定向传承

每位子女或继承人可自信托财产中取得委托人所分配的部分财产或利益,分配的方式与内容都详细记载于信托合同之中。甚至包含第三代、第四代子孙都可以拥有信托的受益权。纵使受益人对于所分配到的财产或利益范围有意见,亦不能对抗信托合同中载明的条文。让一切都摊在阳光下,白纸黑字,无处可争。这样明确的分配方式,可避免家族子孙为了争夺财产而恶言相向,分崩离析,甚至家道中落的情况出现。

此外,家族信托的运行可让父母将信托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后,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指定的子女作为受益人。因此,当一碗水端不平,父母有更想厚爱、更想照顾的特定的人,或不想分配那么多给特定的人的时候,可以通过家族信托私密的、自动巡航的安排,实现定向的、有偏爱的传承。

2.防止子女败家

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可以在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附加对后代的约束条款,例如:若30岁时仍一事无成,挥霍度日,那么可以支配的钱就会少一点。

通过这些具体条款的约束,可以有效避免“败家子”,从而实现对继承人的教育,满足很多高净值人群对家风建设和后代行为引导的需求。

3.婚姻风险隔离

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家族信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将财产置入家族信托之内,明确约定家族信托的受益权属于后代的个人财产,有效避免婚变分产导致财富外流的风险,使财富不受后代的婚姻关系变动影响。

4.财富灵活分配

高净值人士在设立家族信托后,若家族日后有新的家庭成员诞生,可以调整已设立的家族信托的分配方案,增加新的家庭成员作为家族信托受益人。

此外,通过家族信托分配条款的合理设置,实现家族成员成长教育、学业支持、就业成家、养老规划等各阶段需求之余,通过家族财富传承的规划和需求灵活约定家族信托的信托条款(例如家族信托可以设定一些激励政策与惩罚机制:如考上985/211院校,奖励10万元;如创业初年即盈利,则奖励100万;如受益人犯罪,则服刑后三年内不给予基本生活费;如受益人出现不善待父母等不孝情形,则取消其受益资格等),从而激励后代积极进取,传承家风,将家族意志和精神传递给后代并发扬光大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家族成员生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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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君心家族办公室/图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