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给高净值人群的提醒,藏在这些细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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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的时间,有太多变故可能发生了。”

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看来,就协议离婚来说,不用30天,财产分割、财产转移以及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就可能发生变数。

这也是《民法典》新增30天离婚冷静期引发热议的原因之一。

虽然本意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不排除会增加离婚难度和成本的可能。

梳理《民法典》里备受关注的热点,莫过于和婚姻以及财产继承有关的几个细节:除了冷静期之外,还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以及遗嘱和遗产继承领域的变化。

那么,这些变化对于高净值家庭的资产保全与传承会有什么影响?又应该怎么做?

看这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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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净值人群的婚姻而言,离婚涉及到的财产往往规模较大又相对复杂,因此也往往会寻找专业人士介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王小成表示,有律师介入的离婚案件,极少数是冲动离婚,多数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沟通,在双方比较冷静的前提下,权衡利弊以及相互妥协之后,最终形成了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中,30天冷静期的设置显得有些多余。

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即诉诸于法院。在实践中,即使有律师参与,一旦可以达成协议,仍然更愿意选择协议离婚。

王小成提出,30天冷静期的设立,很可能会让一开始达成的协议出现变化,毕竟在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方面,离婚的过程都会需要心理的调整,也难免有波动。那么,因协议调整而出现的不确定性增加,将会让更多离婚夫妇走向法院。

除了离婚路更漫长外,高净值人群担心的,还有财产方面的变数。

直接选择诉讼离婚的,可以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申请财产保全等,而另一个未雨绸缪的方式则是,通过保险和信托,做好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期间个人财产规划。

一般来说,年轻人的婚姻更易冲动。根据诺亚财富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曹明的建议,家族二代的婚前和婚姻期间的个人财产规划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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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30天冷静期增添了不确定性和变数,但《民法典》也对夫妻的财产和债务做了更多明确。

“有些案件中,男方经营公司,女方管理家事不参与经营,对于男方到底欠了多少债务并不完全知情。离婚时,女方发现外面欠的债务比家庭资产还要高,这会让家庭主妇陷入很大的被动。”

王小成提出,除了被动外,在以往的一些离婚案中,也会出现一方为了侵占共有财产而恶意编造债务的情况,即虚假债务。

而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债务的认定。根据新《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债务,举证责任也在债权人。

在王小成看来,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可以有效杜绝离婚时虚假债务的出现。郭韧则称,除了保护不知情配偶的权利,该原则还要求债权人在借款时尽更多的审慎义务,对于规范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区分家庭财产和个人财产有良好的作用。

曹明建议,在个人和企业资产负债低的情况下,提前做好保险和家族信托规划,不失为一种保护家庭财富的办法,同时也能防止被穿透。

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可以这样设置:通过信托合同约定由受托人从本信托中分配给本信托项下的所有受益人的全部信托利益,仅分配给受益人本人,属于受益人的个人财产;若受益人获取本信托分配的信托利益时已经结婚的,所分配的信托利益亦仅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受益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民法典》还增加了一种限制性行为,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内以让对方少分财产的目的而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在离婚时也可能面临被判净身出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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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的一大亮点是设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这意味着,民法典生效后,遗产管理会更加程序化,程序要求更强。

不过,王小成也提出,《民法典》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具体职责,但对于遗产管理人的地位和权利还不是很明确。

“在国外,遗产管理人的权利是很大的,既有起诉也有应诉的权利。”他说,如果遗产争议较大,国内的遗产管理人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曹明认为,参考国际惯例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会涉及到有成本,也可能会侵蚀财富。遗产纷争向来复杂,他建议,通过保险和家族信托避免财产成为遗产,也避免遗产继承程序。

《民法典》明确增补了“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一条款。和家族信托相比,遗嘱信托存在适用时间的限制,即要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而家庭信托无此限制。

同时,“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也被删除,即规定以最后一份有效的遗嘱为准,而不是公证遗嘱。这一方面尊重了遗嘱人自治,一方面也让立遗嘱这事更加便利化。

“公证处办理遗嘱的压力比较大,现在都要排队,甚至排到了几个月之后。”不过,王小成也提醒说,公证遗嘱相对来说还是最为推荐的方式。“公证处拥有非常丰富的立遗嘱经验,所以在保障有效性的操作上会更加规范。”

曹明则建议,最后一份遗嘱也要进行公证。毕竟法院受理的继承官司,大部分是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所以通过保险和信托,在生前做好规划,也可以更好地实现分配意愿。

随着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国内遗产税的出台也可能提速。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其中,英国、美国、德国、瑞士的遗产税达到了40%,法国是45%,日本的最高缴纳税率是55%。有些人甚至因缴纳不了高昂的遗产税,不得不选择放弃继承财产。

虽然遗产税尚无明晰的时间表,但对高净值家庭来说,提前做好财富传承的规划和安排,从来不会太早。


【 作者:大可 / 来源: 华人家族财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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