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产200亿,传承其女500亿,吴亚军依然牢牢控制公司

家族信托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安排进行财富传承,比遗嘱和直接赠予的方式更能有效执行委托人意愿。

龙湖集团掌门人吴亚军近72亿美元资产信托转移事件,近日引发市场关注。

据接近吴亚军的人士确认,吴亚军对个人家庭责任及健康问题较为重视,此举只是家族财富管理及传承的正常安排,并不涉及公司接班人问题。吴亚军之女虽已成年,但并未在龙湖集团任职,女儿信托设立人为吴亚军的女儿蔡馨仪。而母亲信托为吴氏家族信托,由吴亚军在2008年6月11日设立,受益对象为包括蔡馨仪在内的吴亚军的若干家族成员。

简言之,原本由吴氏家族持有的龙湖集团43.98%的股份,全部转至蔡馨仪名下。但上述知情人士称,其他家庭成员在此次转移的信托中,也有适当安排。


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是资本大佬的必选项


本次财富传承安排并不影响龙湖公司营运,分派后,吴亚军仍担任龙湖集团主席及执行董事,如常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就分派而言,吴亚军的女儿向其承诺及保证根据吴亚军的指示行使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投票权。吴亚军不动声色的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除了上市公司公告备案,公司架构没变,公司控制人没变,没有税费,不用中小股东投票表决。

所以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这基本上也是大股东的必选项,不仅信托资产的独立性起到防火墙作用,在吴亚军离婚时,不必上演再撕破脸争财产的闹剧,且大股东也不会因为婚变稀释股权。一切都如上市前就预期好的,夫妻也好聚好散,股民们也都不突然。

而且信托设计的灵活性更好助于分产和传承,在吴亚军离婚时,双方从共同控制71.97%权益到分割到各自名下,仅是变更受益人即可。而在吴亚军传承给女儿时,仅需要将上市公司股份分派至其女家族信托名下即可。不必真正分割股权,灵活且保护了家族资产完整性。

总之,吴亚军把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财产权,游刃有余地通过家族信托的安排,顺利保护并传承至下一代。与此同时,自始至终,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未改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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